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29日
各区(市)发改委,市龙虎山景区经贸局、鹰潭高新区科经局、市信江新区经发局,国网鹰潭供电公司、贵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各有关电力企业:
现将《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和保供工作的通知》(赣能综字〔2024〕12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认真贯彻执行。
市能源局将结合年度督查检查工作计划和冬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各区(市)电力管理部门和各电力企业落实今冬明春安全保供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附件:《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和保供工作的通知》(赣能综字〔2024〕129号).pdf
鹰潭市能源局
2024年11月29日